台湾禁售大陆一款零食后萧亚轩“正在偷吃”照流出 绿媒反应******
【环球网报道】螺蛳粉之后,台“经济部”17日又宣布大陆“黄飞红麻辣花生”不准输入台湾。就在此时,台湾女星萧亚轩19日被流出“偷吃黄飞红麻辣花生”的截图,对此,岛内亲绿媒体《自由时报》有点酸,称“陆制花生有那么好吃?”该媒体还引述萧亚轩经纪人的说法,称该截图并非现在的,是几年前的。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近日因大陆一款螺蛳粉包装上的文字引发议论,台“经济部长”王美花17日称,市面上的螺蛳粉“不是走私就是虚报”,将要求下架。此外其他大陆零食也被波及,其中“黄飞红麻辣花生”也不准输入台湾,台“经济部”要求相关平台下架。
亲绿的《自由时报》报道称,微博网友19日流传的一张截图中,萧亚轩疑似是在粉丝聊天群与粉丝互动,她先是发出一包已开封的“黄飞红麻辣花生”照片,接着称自己“正在偷吃”。对于这个话题,该媒体在新闻标题中酸称,“陆制花生有那么好吃?”
该媒体还称,萧亚轩的发言引起大陆网友评论:“想吃就吃,不用偷吃”、“萧亚轩,够意思,欢迎来大陆开演唱会参加综艺节目”。报道转而又引述台媒报道称,萧亚轩的经纪人回应说该截图并非现在的,而是几年前的。
据台湾ETtoday新闻云报道,萧亚轩近年将事业重心转移到大陆,参加不少综艺节目,后来因于2021年2月被爱犬咬伤脸,不得已在家休养了一年多,直到去年现身第33届台湾金曲奖颁奖典礼,宣布回归台湾歌坛。
此前,《自由时报》等岛内媒体炒作,鼓吹“台独”的台湾“基进党”台南市议员李宗霖爆料大陆“统战食品渗透台湾”。缘由是近期有一款由台南代理商代理的大陆螺蛳粉食品输入到台湾,包装上出现文字“你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四舍五入一下,你就是我的人”。李宗霖声称这些文字“统战意味浓厚”,建议下架。对此,有岛内网友当时讽刺道:好可怕哦,买包螺蛳粉来吃就会被“统战”了?
台“经济部”宣布要求下架大陆螺蛳粉后,又有更多的大陆零食受到了限制,如“黄飞红麻辣花生”也确定不准输入台湾,将要求相关平台下架,至于很多台湾人爱吃的大陆零食“魔芋爽”,目前则是开放有条件“进口”。台“经济部”17日晚声称,“黄飞红麻辣花生”之所以不能“进口”,是因为台湾有生产花生产品,为了“保护”岛内产业,因此将比照螺蛳粉,禁止在台湾销售。
台湾中时电子报17日称,螺蛳粉是广西特色小吃,台湾北部比较有名的螺蛳粉店,开在包括新北永和、台北万华等地。台湾东森新闻网称,台北市的螺蛳粉店生意并未受到影响,用餐民众依旧大排长龙。有人表示,只要东西好吃,“管它从哪进口”。(环球网)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