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美国纽约曼哈顿14街一处新冠病毒检测站为居民做检测。中新社记者 廖攀 摄
XBB.1.5毒株将“横扫”美国?
XBB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BA.2衍生的2个变异株BJ.1和BM.1.1.1的重组毒株。XBB.1.5是XBB衍生的子分支。
英国《独立报》援引全球流感共享数据库(GISAID)的统计数据显示,已有至少74个国家和地区发现XBB.1.5,包括美国、英国、印度、巴基斯坦等。其中,美国有43个州检测到该毒株。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称,2022年秋天,XBB曾在新加坡掀起了一波疫情浪潮。而今,XBB.1.5可能正在美国推动新一波的疫情浪潮。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预计,与其它毒株相比,XBB.1.5每周的新冠病毒感染占比大幅增加,其中2022年12月的新感染病例占比从约4%升至41%。CDC还预计,在该国东北部,XBB.1.5导致了约75%的新病例。
华盛顿大学医学院病毒学实验室的新冠病毒测序主任罗伊乔杜里(Pavitra Roychoudhury)说:“几个月来,我们还没有看见过以这种速度传播的变体。”
西雅图福瑞德·哈金森癌症研究中心的计算生物学教授贝德福德(Trevor Bedford)也表示,“预计它会在未来几周推动传播增长。”
他指出,这种增长可能不会反映在病例数上,因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家中进行检测。“因此,我希望将弱势年龄组(如老年人)的住院情况视为更合适的(疫情)浪潮指标。”
资料图:图为伦敦一美食街上,民众户外就餐。中新社发 张梦琪 摄两大特性或助推XBB.1.5传播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指出,XBB.1.5之所以可能会推动新的疫情传播,与其两大特性有关。
一是其极为“狡猾”的免疫逃逸能力。
哥伦比亚大学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教授何大一最近在实验室进行了病毒测试,这些病毒被设计成具有XBB和XBB.1以及BQ.1和BQ 1.1的尖峰,以对抗不同类型的受试者血液中的抗体,包括感染病毒的群体,接种了原始株和二价疫苗的群体,以及既感染病毒又接种疫苗的群体。其团队还测试了23种针对这些新亚系的单克隆抗体疗法。
研究发现,XBB.1是其中“最狡猾的”。它被感染者和接种疫苗者血液中的抗体中和的可能性比BA.2低63倍,比BA.4和BA.5低49倍。此外,就免疫逃逸性而言,这些变体已“远离”人类制造的用于对抗它们的抗体。
何大一称,其免疫逃逸水平“令人担忧”,并表示这可能会进一步损害新冠疫苗的功效。XBB.1.5 在抗体逃逸方面与 XBB.1 相同,这意味着它有可能逃脱疫苗接种和过去感染所带来的保护。它还能抵抗所有当前的抗体治疗。
除高度免疫逃逸能力外,XBB.1.5另一可能有助于传播的“技能”在于——该毒株在486位点有一个关键突变,这使得它可以更紧密地与 ACE2 结合。ACE2相当于病毒用来进入人体细胞的“大门”。
弗雷德哈钦森癌症中心的计算病毒学家杰西布鲁姆(Jesse Bloom)表示,“这种突变显然让XBB.1.5更好地传播。”
不过,专家们也表示,现在很难知道XBB.1.5的增长在多大程度上可归因于病毒的特性或者传播时机。比如,假期期间,人们很可能会进行社交和旅行,而这给任何感染——无论是流感、新冠病毒还是呼吸道合胞病毒——带去更大的蔓延空间。
资料图:旅客抵达美国加州旧金山国际机场的国际航班到达区域。 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摄XBB.1.5会导致更严重疾病吗?
值得注意的是,多数专家预计,XBB.1.5有可能导致更多感染,但他们并不认为这些感染一定会更严重。
负责明尼苏达大学传染病研究和政策中心的奥斯特霍尔姆(Michael Osterholm)指出,更新版加强针应该能够提供一些保护,甚至可以抵抗XBB.1.5这种具有高度免疫逃避能力的毒株。
“他们仍然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免疫力,可能无法阻止你被感染,但可能对你是否患重病和死亡产生重大影响。”他说,“我们掌握的最新数据显示,对于那些接种了二价疫苗的人来说,他们的死亡风险比那些没有接种的人低三倍。”
CNN指出,快速检测、佩戴口罩、做好室内空气的通风和过滤等等也将继续发挥作用,因此,即使病毒继续进化,人们仍然有很好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免受感染。
“它似乎没有引起任何更严重的疾病,所以我认为今天流行的情况与一年前截然不同。”奥斯特霍尔姆说。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