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攀高峰创一流******
勇攀高峰创一流
——二〇二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回眸
本报记者 张欣
高等教育的高度决定了科技创新的高度。2022年,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为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和历史机遇,为建成教育强国指明前进方向。
站在历史的长河回望2022年,建成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多项重大科技成果都有高校支持……中国高等教育在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牢牢掌握自主创新主动权、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勇挑重担,推动建立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加速发展的大格局。
扎根中国大地,推进中国特色一流大学建设
蓝图绘就风正劲,扬帆破浪奋进时。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高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这一年,高校薪火相传,传播红色种子。
“学起来”“讲起来”“用起来”……冬日的高校校园寒意袭人,但在教室里、广场上、党旗下、屏幕前,一次次“开讲了”点燃青春的热情,一次次“深入学”启迪智慧的头脑。高校师生们用奋斗检验学懂弄通的成果,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真知灼见带入“双一流”建设和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书写出新时代的篇章。
这一年,我国建成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在2022年5月17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超过4430万人,一批大学和学科已跻身世界先进水平,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
这一年,中国高校有了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施工图”。
2022年2月14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公布,《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解决中国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新模式,突出了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重点方向。许多高校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路,努力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创新。
9月1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版学科目录事关未来的学位点建设、学科评估和建设等,其中尤以新增的11个一级学科备受关注。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宣部、教育部出台《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强调高校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排头兵”。
2022年以来,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知名大学相继宣布退出国际大学排名,部分高校表示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均不再使用国际排名作为重要建设目标,推进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构建。
一系列举措,吹响中国高等教育进军的“冲锋号”。高等教育战线以高质量为统领,不断探索建立与国情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理念与模式,为世界高等教育提供中国经验、贡献中国智慧。
瞄准国家前沿需求,迸发科研力量
2022年,中国多领域实现飞跃,在科技领域达到新高度。中国空间站“T”字基本构型组装建造如期完成、首架国产大飞机C919正式交付、“中国天眼”发现首例持续活跃重复快速射电暴、中国科学家首次发现月球新矿物并命名为“嫦娥石”……这背后都不乏高校的支持。
中国科研机构和高校在2022自然指数年度榜单中表现亮眼。自然指数关键指标“贡献份额”位居第二,在排名前十的国家中增幅最大。
从新中国成立后吹响“向科学进军”的号角,到改革开放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再到新世纪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科教兴国战略。2022年,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
——1月,教育部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高等教育要以创新发展支撑国家战略需要,由此确定了全年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
——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提出有组织科研的主攻方向,明确主要任务和战略目标。
——9月,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举行了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推进会,并与首批18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联合发布《卓越工程师培养北京宣言》。
——12月,教育部联合三部委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
加强有组织科研,提供产业支撑。
山东省强化有组织科研,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航天关键瓶颈技术突破目标汇聚、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现“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示范途径”布局;河海大学组建淮河干流、南沙防洪潮、鄱阳湖通航、尾矿库综合治理等多支跨单位、跨学科专班团队,组织重大工程规划与建设项目,推进完善有组织科研新范式;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行有组织科研,研制高铁900t梁提运架设备、盾构机、全断面岩石掘进机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实地了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科技前沿需求和实际技术难题……
攀登“卓越”高峰,勇闯科技“无人区”。
18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天津大学以课程改革为抓手,“问产业需求建专业、问技术发展改内容、问学生志趣变方法”;清华大学则从管理要发展,构建起了集约资源、高效管理的工程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
强化科技转化,赋能“国之重器”。
为了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先一公里”,哈尔滨市以推动国家“三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地为靶向,与16所大学大所签订了市校(所)共同推动“三权”制度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意向书,激发了在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哈尔滨工业大学超前谋划打造新一批国之重器,持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贡献哈工大方案,不断彰显中国航天“尖兵”的使命担当……
大平台、大项目、大团队、大成果。
华中科技大学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为战略方向,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开辟煤炭技术变革的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我国新型能源体系的新动能新优势;华南理工大学瞄准科技前沿,特别是“卡脖子”问题加快技术攻关……
百舸争流,奋楫争先。如今,高校已然取得共识,激流勇进,迎难而上。
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培养大批战略人才
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给北京科技大学老教授、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北师大“优师计划”师范生等回信,对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等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师生的亲切关怀,为建设教育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2年,教育部启动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利用丰富的慕课资源,建设上线了全球最大的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目前,平台与课程服务平台访问总量292亿次,选课学习接近5亿人次,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提高质量、推进公平、改进方法、变革模式、深化合作的关键抓手。
百年大业,人才为基。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各高校精心谋划、系统推进。
中国人民大学打破院系藩篱,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华中科技大学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下大气力破解“两张皮”难题,切实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厚植情怀上动脑筋、想办法,引导学生知行合一,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面向重点领域,下好“先手棋”——
“走好基础学科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发挥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既要培养好人才,更要用好人才。”2022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对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进行谋划和设计。
面向全局,答好时代之问——
层层递进、久久为功。这一年,“四新”建设持续推进,从教育思想、发展理念、质量标准、技术方法、质量评价等人才培养范式进行全方位改革。面对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教育应答、时代应答、主动应答、中国应答。
这一年,新工科建设持续深化,全面推进组织模式创新、理论研究创新、内容方式创新和实践体系创新;新医科建设定位“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新农科建设持续加强种业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支撑引领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和新生态建设;新文科建设明确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总体目标,适应经济社会需求。
面向区域,打造人才培养新范式——
“走上农业这条路,你动摇过吗?”“深山石头窝,出门就爬坡,我没有丝毫后悔。”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2015届毕业生李康灵放弃高薪,“扎”进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探索“五方联动”建设产业园区,带动村民致富增收。
2022年,“科技小院”遍地开花。在云南古生村的“科技小院”,在甘肃石羊河的实验站,在吉林梨树县的黑土沃野,在海南崖州湾的育种基地……大江南北,知农爱农的农大人,迸发着以青春之力投身乡村振兴的兴农热情。
与此同时,“优师计划”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加快推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现代化。
济济多士,乃成大业;人才蔚起,国运方兴。广大高校培养造就更多兼具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的人才,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人才之基、汇聚磅礴力量!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