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中共二十大报告传递中国经济确定性******
(中共二十大·观察)中共二十大报告传递中国经济确定性
中新社北京10月17日电 (记者 王恩博)确定性,这个当今世界的“稀缺品”,大量体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绘制的中国经济蓝图中。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的同时,报告也以诸多具有连贯性、一致性的表述,传递出关于中国经济的稳定预期。
“发展”的地位进一步明确。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与十九大报告中“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的表述一脉相承。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发展中的各项目标都需要财力物力保障,这归根结底要以稳定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为支撑。
2013年至202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6%,高于同期世界和发展中经济体平均增长水平。这一时期,恩格尔系数降低至30%以下,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正是经济实力的大幅提升,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成为可能。
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折射出中共对“发展”的重视一以贯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要求,则意味着中国经济将因应形势,不断改进发展“方程式”。
改革的方向也得到延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连续两次党代会报告,这个表述一字不差。
十年来,中国共推出2000多个改革方案,涉及经济社会各领域,涵盖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十九大以后部署的新改革任务接续推进。
如今改革行至中流,剩下的多是“硬骨头”。在推动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方面,尤其如此。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二十大报告中的改革相关部署,多落脚在亟待突破的堵点,以及微观务实的细节。
这将成为持续激活中国发展潜能的“钥匙”。中国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中国将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开放”的决心有增无减。二十大报告明确“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此前“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基础上,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
过去十年,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中国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对外开放的平台更高、范围更宽。
随着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中国对外开放料将走向更深层次、更优格局。
这无疑是世界的利好。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何伟文认为,中国打开国门,面向全世界合作,将获得广阔发展空间,也将为各国合作共赢提供强大支撑。
“民生”的思维贯穿始终。“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这个历来被中共视作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的议题,在二十大报告中不出意外占据相当篇幅。
收入是民众最有感的关键指标之一。报告提出,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细致要求也被写入其中。中国的“民富”与“国富”已走上同一条轨道。
当然,随着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丰富、全面,“民生”二字不再是单一领域的概念,更演变成综合性、多向度的载体。由此,“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任务,在报告中都得到具体阐述。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当保障和改善民生从理念到执行层面都得到更好贯彻,中国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